實際居住本縣之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50歲以上失智症者、身心障礙者,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必要,且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CMS等級為第2級以上者。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適用E、F碼,每人給付額度為三年補助四萬元,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每三年給付一次。
- 部分輔具項目需付部分負擔,依照福利身分別補助比例如下:
(1)長照低收:政府補助100%
(2)長照中低收:政府補助90%、民眾部分負擔10%
(3)一般戶:政府補助70%、民眾部分負擔30%
評估報告書(「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載明需經輔具評估人員出具評估報告者)、其他必要之文件。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屋主同意書(非本人房屋者附)、輔具評估報告書、工程報價單,相關服務請洽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電話:05-5339620(斗六站)、05-7827620(北港站)、05-6339620(虎尾站)
傳真:05-5337028
Email: ylad200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