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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科

  •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需申請長照2.0服務)

實際居住本縣之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50歲以上失智症者、身心障礙者,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必要,且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CMS等級為第2級以上者。

 

  • 補助內容:
  1.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適用E、F碼,每人給付額度為三年補助四萬元,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每三年給付一次。
  2. 部分輔具項目需付部分負擔,依照福利身分別補助比例如下:

          (1)長照低收:政府補助100%

          (2)長照中低收:政府補助90%、民眾部分負擔10%

          (3)一般戶:政府補助70%、民眾部分負擔30%

 

  • 輔具補助申請流程:如下檔

 

  • 申請應備文件:

評估報告書(「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載明需經輔具評估人員出具評估報告者)、其他必要之文件。

  •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應備文件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屋主同意書(非本人房屋者附)、輔具評估報告書、工程報價單,相關服務請洽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電話:05-5339620(斗六站)、05-7827620(北港站)、05-6339620(虎尾站)

傳真:05-5337028

Email: ylad200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