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藥商申請復業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藥政及毒品防制科

承辦單位:所在地之衛生局

應備條件:
1.填寫藥商變更申請書。
2.領回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3.新任藥事人員申請藥事人員執業執照。
4.專業證書影本:正本需校對蓋執業章戳。
5.身份證影本。
6.公會會員證明。
7.兩吋半身照片一張。
8.藥商許可執照規費1000元整,執業執照規費300元整。
9.帶大、小章。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需附委託書),先至公會辦理,公會再轉至衛生局。

備註:
1.復業時必須另檢附藥物管理、監製或技術人員之執業執照或證明文件,以及藥商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