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所在地之衛生局 應備條件: 1.填寫藥商變更申請書。 2.領回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3.新任藥事人員申請藥事人員執業執照。 4.專業證書影本:正本需校對蓋執業章戳。 5.身份證影本。 6.公會會員證明。 7.兩吋半身照片一張。 8.藥商許可執照規費1000元整,執業執照規費300元整。 9.帶大、小章。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需附委託書),先至公會辦理,公會再轉至衛生局。 備註: 1.復業時必須另檢附藥物管理、監製或技術人員之執業執照或證明文件,以及藥商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