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除經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之健康食品外,一般食品不得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之一部分,以避免消費者誤解,如健康蘇打餅乾、健康茶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