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食品中毒>> |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以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者其它相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 (如血清型、噬菌體型)的致病原因,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 |
<<食品中毒的一般分類 >> |
常見細菌性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菌 |
潛伏期(小時) |
沙門氏菌 |
5-72(多為12-36) |
腸炎弧菌 |
2-48(多為12-18)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1-8(多為2-4) |
肉毒桿菌 |
12-30(多為12-24) |
仙人掌桿菌 |
1-16(多為2-4或8-16) |
病原性大腸桿菌 |
5-48(多為10-18) |
天然毒素食品中毒
致病食品種類 |
潛伏期 |
毒貝類 |
數分鐘至30分鐘 |
毒河豚 |
10分鐘至數小時 |
毒菇 |
數分鐘至數小時 |
化學性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物質 |
>潛伏期 |
農藥、有毒非法食品添加物等 |
視攝入量多寡分
急性中毒:數分鐘至數小時
慢性中毒:可潛伏數年或更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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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細菌為引發食品中毒的主因 >> |
食用放在4~65℃之間,超過4小時以上的食物,即可能發生食品中毒。
*台灣地區處亞熱帶,一年四季的氣溫均適合細菌繁殖,民眾需特別注意。 |
<<常見引起食品中毒的原因>>. |
1.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
2.食物調製後放在室溫下過久
3.生、熟交互污染。
4.工作人員衛生習慣不良或本身已被感染而造成食物的污染。
5.調理食物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
6.水源被污染。
7.誤會含有天然毒素的食物。 |
<<食品中毒的預防>> |
清潔:
保持食物(包括選購、清洗及調理的每個步驟)、用具、容器、冰箱等食物保存場所、工作人員及調理環境的清潔。
避免交互污染:
生、熟食要分開處理,廚房裏應備兩套刀和砧板,分開處理生、熟食,器具的使用也應小心。
加熱和冷藏:
保持熱食恆熱、冷食恆冷原則,超過70℃以上細菌易被殺滅,7℃以下,可以抑制細菌生長,-18℃以下則不能繁殖。所以食物之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控制。
養成個人衛生習慣,調理食物前徹底洗淨雙手。手部有化膿傷口,應完全包紮好才可調理食物。
避免疏忽:
餐飲調理,應確實遵守衛生安全原則,按步就班謹慎工作,切忌 因忙亂疏忽造成遺憾。 |
<<發生食品中毒的處理方式>> |
- 迅速送醫急救。
- 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之嘔吐物或排泄物,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 醫療機構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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