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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科

服務目的

失智者在生病的歷程中會出現異於常軌的行為,以失能為主的 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無法滿足這群個案的需求,由社工人 員及照顧服務員等提供失智老人專業日間生活照顧及多樣化之 生活選擇,以減緩家屬壓力及減輕照顧負擔,使生活得以正常 安排及提供家屬喘息機會。

服務內容

1.生活照顧︰生活照顧服務(個人衛生、安全維護、餐點、午  憩、洗澡、交通等服務)。

2.生活自立訓練︰訓練個案日常生活之自我照顧,以維持身體  最佳之功能狀況。

3.健康促進︰各項體能運動類課程、體操、唱歌、棋藝、球類  及各類健康講座等。

4.文康休閒活動︰設計適合老人之團體活動或個人之文康活動  ,分為動態與靜態活動,協助老人培養個人喜愛之休閒活動。

5.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由中心備有之交通工具或連結本縣交  通接送服務,提供日間照顧中心年長者使用(依各中心交通  費之收費標準收費)。

6.家屬教育與諮詢服務︰由社工或護理人員提供家屬醫療保健  、心理、社會等諮詢服務;辦理家屬照顧方案、支持團體及  聯誼性活動。

7.護理服務︰每日測量血壓、定期測血糖等保健服務,並製作  成紀錄。

8.復健服務︰依老年人個別需要提供適宜之簡單附件工作。

9.備餐服務︰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飲食,是需要結合營  養師提供服務,並訂定菜單。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
1.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雇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2.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並持有1年內之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1分含以上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