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補助對象: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核定2級以上(含)後,實際居住於雲林縣,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 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 五十五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 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四)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二、 交通接送服務長照給付額度1,840元(月)補助/1趟上限230元共計8趟(月),依照福利身份別補助比例如下:
(一)長照低收入戶:政府補助100%
(二)長照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1%、民眾部分負擔9%
(三)長照一般入戶::政府補助73%、民眾部分負擔27%
三、收費標準(依雲林縣政府公告計程車費率計價)
1、 起程費率:1.25公里100元
2、 續程費率:每250公尺5元
3、 延滯計算基準:累計每2分30秒5元
四、 交通接送服務特單位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