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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別異動不另發文通知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科

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20日衛部顧字第1101963139C號函,自111年2月1日起實施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長照身分別異動時,照管中心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應變更照顧計畫,新的身分別於照顧計畫變更當日生效,於「照顧服務資訊管理平臺」異動通報A、B單位,不另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