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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45處公車候車亭為全面禁止吸於場所,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藥政及毒品防制科

公告本縣45處公車候車亭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主旨:公告本縣45處公車候車亭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公告之無菸候車亭(如附件)共45處如下:「四湖國中」、「四湖」、「溪仔崙」、「鹽水堀」、「飛沙國中」(雙向2處)、「下飛沙」(雙向2處)、「建陽國小」、「貞慧娘廟」(雙向2處)、「飛沙國小」(雙向2處)、「溪尾」(雙向2處)、「西羊稠」(雙向2處)、「羊稠厝」(雙向2處)、「建華國小」(雙向2處)、「東羊稠」(雙向2處)、「三條崙」、「月眉」、「北港圖書館」、「扶朝里」、「北港農工」、「府番」、「媽祖醫院」、「頂蔦松」、「宏仁國小」、「尖山國小」、「尖山」、「後寮埔」、「文正國小」、「牛挑灣」、「大溝」、「頂尖山」(雙向2處)、「頂尖山1」、「水林國中」、「蔦松2」、「口湖」、「後厝」。

二、於前項禁菸場所吸菸者,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