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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水站設立核備申請

  • 發布單位:食品衛生科

加水站設立核備申請流程

申請程序

應附文件

規費

處理期限

1. 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後,臨櫃辦理。
‧加水站負責人親自辦理:備齊應具文件,親洽本局食品衛生科辦理。
‧委託代理人辦理:由負責人出具委託書檢同受託人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備齊應具文件,由受託人親洽本局食品衛生科辦理。
2. 申請核准後發給「雲林縣加水站核備證明書」及核准公函。

1.雲林縣加水站設立核備申請書
2.加水站負責人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半身照片一張(貼於申請書照片黏貼處)
3.加水站負責人及衛生管理人員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雲林縣環保局水源供應許可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5.加水站衛生管理人員講習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6.加水站各項設備材質證明正本及影本或切結書各乙份
7.加水站承造商商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乙份(A4紙張)
8.加水站設施設備材質保證書乙份(A4紙張)
9.加水站位置圖暨主要設施設備簡圖乙份(A4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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