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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公布 112年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 發布單位:食品衛生科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雲林縣衛生局112年1月至12月於傳統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計179件,(品項包括豆菜類、葉菜類、根莖菜類、瓜果類、漿果類等)檢驗農藥殘留量,結果172件符合規定,7件蔬果(韭菜花、百香果、芥藍、香蕉、油菜、菠菜等)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查其中4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移轄管縣市衛生局後續辦理,3件產品來源為本縣農民種植供應,移本縣動植物防疫所後續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檢出超過限量標準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防止蔬果農藥殘留,須從源頭著手,農友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規定,並透過產銷共同把關,共同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另提醒蔬果販賣業者應主動索取並保留完整的產品交易憑證,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一旦發現蔬果農藥殘留等問題,有助於追查產品來源,若食品販售業者無法交代產品來源,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將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曾春美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除選擇當季蔬果外,可挑選具生產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等可溯源農產品標章者,以確保安全;蔬果以流動清水浸泡再沖洗,烹煮蔬菜時,可將鍋蓋打開,以利殘留農藥揮發。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專線05-5339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