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縣4所學校周邊環境指定範圍為全面禁止吸場所,自111年7月1日生效。
依據: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公告無校園周邊環境(如附件)計4處如下:
(一)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周邊人行道(建國一路旁)。
(二)雲林縣私立大德工業商業職業學校-校門口。
(三)雲林縣斗南鎮文安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文安路旁)。
(四)雲林縣南鎮僑真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僑真街旁)。
(五)雲林縣大埠鄉大埠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西側、北側)。
(六)雲林縣土庫鎮土庫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新建路、文化路、中正路旁)。
(七)雲林縣立西螺國民中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興農西路旁)。
(八)雲林縣西螺鎮安定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埔心路旁)。
(九)雲林縣西螺鎮中山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興農西路、新街路、光明西路、大同路旁)。
(十)雲林縣西螺镇廣興國民小學-校门口。
(十一)雲林縣立背國民中學-校門口。
(十二)雲林縣立臺西國民中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中山路旁)。
(十三)雲林縣臺西鄉崙豐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崙豐路旁)。
(十四)雲林縣參寮鄉麥寮國民小學-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中山路、明志街、中山路262巷、明德街、中山路200巷旁)。
(十五)雲林縣立飛沙國民中學-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大同路旁)。
(十六)雲林縣四湖鄉林厝國民小學-校門口。
(十七)雲林縣四湖鄉明德國民小學-校門口。
(十八)雲林縣四湖鄉東光國民小學-校門口。
(十九)雲林縣四湖鄉南光國民小學-校門口及人行道(蔡路旁)。
(二十)雲林縣東勢鄉明倫國民小學-校門口。
(二十一)國立北港高级农工職業學校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太平路旁)。
(二十二)雲林縣私立巨人高級中學-校門口。
(二十三)雲林縣立建國國民中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大同路旁)。
(二十四)雲林縣北港鎮朝陽國民小學-校門口。
(二十五)雲林縣北港镇南陽國民小學-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光明路、義民路、民生路旁)。
(二十六)雲林縣北港镇北辰國民小學-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成功路、公園路、文仁路、北辰路旁)。
(二十七)雲林縣北港镇東榮國民小學-校門口。
(二十八)雲林縣水林鄉文正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蕃東路、北側門旁)。
(二十九)雲林縣水林鄉蔦松國民小學-校门口及周邊人行道(蔦松路旁)。
(三十)雲林縣水林鄉宏仁國民小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宏仁路旁)。
(三十一)雲林縣立宣梧國民中學-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光明路旁)。
(三十二)雲林縣口湖鄉成龍國民小學-校門口。
(三十三)雲林縣口湖鄉文光国民小學-周邊人行道(文光路旁
(三十四)雲林縣口湖鄉金湖國民小學-校門口。
二、於前項禁场所吸者,依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