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自113年1月23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面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因業務需要,得視報名情形先行通知面試)
●工作項目:
一、提供個案管理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二、推動個案管理組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三、整合社區心理衛生服務資源及建立網絡聯繫機制。
四、督導心理衛生社工服務業務,包含個案評估處遇、紀錄撰寫、服務品質、問題解決、服務績效考核與目標管理。
五、覆核與管理心理衛生社工相關服務資料。
六、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個案管理組人員訓練事宜。
七、主持合併多重議題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八、督導個案管理組及品質管理作業。
九、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東勢鄉、二崙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薪資:新臺幣5萬1,804元/月
●職務期間:自起聘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將視業務推展情形與需要,再行辦理後續聘用事宜。
●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限。
二、聘用資格:
(一)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2年以上。
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6年以上;前開經驗每 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二) 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2年以上。
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1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1年以上。
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4年以上;前開經驗每 2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1年。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尤佳,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有交通工具。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備註:具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報名規定:
一、親自、委託或電子郵件報名,報名表請從本網頁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件、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三、連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報名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四、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企劃科(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備註:
1.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2.經通知面試未於當天報到者,視同放棄。